我国防火保温材料市场
近年来,许多城市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,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,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。国家相关部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,并相继出台了相关限制性规定。
据了解,如今墙体保温市场上,防火性能达到B1级的企业寥寥无几,达到A级企业更是屈指可数,大多为日本三菱、德国阿鲁克邦、德国可耐福等国外巨鳄,其价格令多数开发商望而却步。例如,德国阿鲁克邦的A2级铝板售价500元/平方米,比国内同类企业B级铝板价格高出5~10倍。而国内企业所研发的A2级铝板虽然售价为200元/平方米,但相对B级产品价格也高出3~5倍。而且这些创新产品需经国家多个检测部门多项审核、查新,其时间成本亦使开发企业无奈弃之。
而增加防火隔离带的硬性规定,也增加了新的成本,每增加一层防火隔离带,将多花费几十至几百元不等。对此,业内有关专家指出,我国的外墙外保温企业应大力加强防火基础研究,加快墙体保温行业技术创新,尽早研究出防火级别更高,而且能够形成产业规模,价格易于市场接受,既节约资源,又可重复利用的低碳类新产品、新技术,以应对技术洗牌。
关于防火保温应用方面,在国外,一般规范都要求保温系统和绝热材料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试验(并考虑燃烧时烟气及毒性),并分为若干等级,不同等级的系统和材料适用范围不同。对于国内85%以上工程项目采用的聚苯板保温薄抹灰系统,在美国有20多个州禁止使用。在英国,18米以上建筑标上使用聚苯板外保温体系,在德国,22米以上建筑也禁止使用聚苯板体系。所以在整个欧美国家,聚苯板保温体系已经很少用。
从欧洲保险公司的角度,已经不再给采用聚苯板作保温体系的建筑物上保险。而国内虽然国家在JG149-2003《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》中,必须采用阻燃型的聚苯乙烯保温板。在JG158-2004《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系统》对系统的火反应性(不应被点燃,试验结束后试件厚度变化不超过10%)作出了明确的规定。但对系统上墙后的门窗口侧面保温材料防火的选择,针对不同的保温系统防火隔离带的选择与设置问题,高层对保温系统的选择问题,缺乏明确的规定。
这一点虽然在2009年末,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有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,但实地的工程却存在着不少违规现象,暂行规定发布后的建筑火灾仍屡见不鲜。所以国家职能部门又在2009年颁发的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的基础上强化了其中的第二条规定,“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”。这意味着外墙及外墙保温系统将禁止聚氨酯、聚苯乙烯类产品上墙。
因此,我国的外墙外保温企业应大力加强防火基础研究,加快墙体保温行业技术创新,尽早研发出防火级别更高,且能够形成产业化规模,价格易于市场接受,既节约资源,又可重复利用的低碳类新产品、新技术,以应对行业洗牌。
据了解,如今墙体保温市场上,防火性能达到B1级的企业寥寥无几,达到A级企业更是屈指可数,大多为日本三菱、德国阿鲁克邦、德国可耐福等国外巨鳄,其价格令多数开发商望而却步。例如,德国阿鲁克邦的A2级铝板售价500元/平方米,比国内同类企业B级铝板价格高出5~10倍。而国内企业所研发的A2级铝板虽然售价为200元/平方米,但相对B级产品价格也高出3~5倍。而且这些创新产品需经国家多个检测部门多项审核、查新,其时间成本亦使开发企业无奈弃之。
而增加防火隔离带的硬性规定,也增加了新的成本,每增加一层防火隔离带,将多花费几十至几百元不等。对此,业内有关专家指出,我国的外墙外保温企业应大力加强防火基础研究,加快墙体保温行业技术创新,尽早研究出防火级别更高,而且能够形成产业规模,价格易于市场接受,既节约资源,又可重复利用的低碳类新产品、新技术,以应对技术洗牌。
关于防火保温应用方面,在国外,一般规范都要求保温系统和绝热材料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试验(并考虑燃烧时烟气及毒性),并分为若干等级,不同等级的系统和材料适用范围不同。对于国内85%以上工程项目采用的聚苯板保温薄抹灰系统,在美国有20多个州禁止使用。在英国,18米以上建筑标上使用聚苯板外保温体系,在德国,22米以上建筑也禁止使用聚苯板体系。所以在整个欧美国家,聚苯板保温体系已经很少用。
从欧洲保险公司的角度,已经不再给采用聚苯板作保温体系的建筑物上保险。而国内虽然国家在JG149-2003《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》中,必须采用阻燃型的聚苯乙烯保温板。在JG158-2004《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系统》对系统的火反应性(不应被点燃,试验结束后试件厚度变化不超过10%)作出了明确的规定。但对系统上墙后的门窗口侧面保温材料防火的选择,针对不同的保温系统防火隔离带的选择与设置问题,高层对保温系统的选择问题,缺乏明确的规定。
这一点虽然在2009年末,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有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,但实地的工程却存在着不少违规现象,暂行规定发布后的建筑火灾仍屡见不鲜。所以国家职能部门又在2009年颁发的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的基础上强化了其中的第二条规定,“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”。这意味着外墙及外墙保温系统将禁止聚氨酯、聚苯乙烯类产品上墙。
因此,我国的外墙外保温企业应大力加强防火基础研究,加快墙体保温行业技术创新,尽早研发出防火级别更高,且能够形成产业化规模,价格易于市场接受,既节约资源,又可重复利用的低碳类新产品、新技术,以应对行业洗牌。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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